第十八章-《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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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总结一下就是:眼前这位赵小姐有个关系不错叫娟姐的邻居,她因为拿刀砍伤丈夫被判入狱三年,娟姐有一个叫小嘉的孩子,因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托付给她。眼下,她正为争夺小孩的监护权而和邻居的丈夫周旋。

    应晖喝了一口热可可。

    “赵小姐,你经常这么,嗯……乐于助人吗?”事实上比起“乐于助人”应晖更想用“好管闲事”这个词。

    “不是的。”她有些窘迫,脸上的红晕不知道是冻出来的还是因为不好意思。“我们做邻居很久了,而且她帮过我,有一次我生了一场大病,一个人在屋子里晕过去没人知道,是她发现救了我,要是晚点发现的话,也许我现在就不存在了。这是救命之恩是不是?克鲁斯先生真的有暴力倾向,我亲眼见过他拿酒瓶砸娟姐和小嘉,而且小嘉很乖很听话,娟姐其实也很可怜……”

    她着急地找着一切理由。

    应晖却无动于衷,这个世界本来就各有各的凄惨。

    只是,眼前这个女孩善良得有点傻气呢,应晖在心里想。但是如果不是这点傻气,当初怎么会给素未谋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应晖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

    这件事情并不好办。

    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很难,私下会比较简单,in,那种恶棍用钱打发或许更容易。”

    “是的。”应晖说,“但是我不喜欢花钱在恶棍身上,而且也许他会不知足,一再地敲诈,或者随时反咬一口,这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在给默笙的电话中转述了律师的话。

    “就算证明克鲁斯的暴力倾向,取消他的监护权,你也无法收养小嘉。你的年龄,经济条件,婚姻状况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小嘉会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对一个混血孩子来说,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地方。”

    默笙六神无主。“我只是想帮朋友一下,为什么这么难……”

    或许不难,应晖和克鲁斯谈过一次,他的确只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应晖并没有成全他的打算。应晖见过小嘉,那是一个黑发黑眸有点呆傻的混血儿,据说痴傻是小时候被打所致。

    “如果你真的决定背上这个包袱的话,我有个提议。”应晖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找可信任的、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假结婚,或许……我可以帮忙。”

    电话那端的默笙根本就是傻住了,反应过来后就连忙说不行。“那怎么可以……”

    应晖也不强求。

    接下来事情有了进展,克鲁斯喝醉酒拿烟头烫伤小嘉的照片被默笙的房东无意中拍到,但就如史密斯律师所说的那样,克鲁斯虽然被取消了监护权,但小嘉也被送往了福利院。

    默笙学业很忙,还要打工,就这样,她也每隔一天或者两天就去看小嘉。

    几个月后的一天,远在加州的应晖接到默笙的电话,她的声音微带哭音:“应先生,我想收养小嘉……”

    小嘉在福利院里被别的种族的小孩欺负,其实已经不止一次了,只是这次更加严重,小嘉被推到了厕所的马桶里,若不是及时发现,恐怕会窒息死亡。

    应晖去n市的时候带了份协议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是你放弃这桩婚姻所带来的一切权益,相应的,你也不必履行一切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将只有夫妻的名义。”应晖解释说。

    权责分明的协议书让默笙的态度自然了起来。这正是应晖的目的,他清楚地知道这份让默笙占不到一分便宜的协议书反而会让她轻松许多。

    “应先生,谢谢你……”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必。其实这桩婚姻对我好处也不少,我的公司快要上市,一个已婚男人的形象更能得到股民的信任。而且,已婚的身份能让我少掉许多麻烦。”应晖说着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理由,最后一句话却很诚恳。“何况赵小姐对我实在不仅仅是滴水之恩。”

    所以才想把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可是,仅仅是这个原因吗?

    应晖不敢自问。

    他看着她签字的手微微迟疑着,眼眸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熄灭,然后抓紧了笔,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合上递给他,再没看一眼。

    应晖在默笙顺利取得小嘉监护权的当晚飞回加州。

    默笙学业未完成,依然在n市。

    因为要应付福利院的定期检查,应晖每月月底必须飞n市一趟,默笙为麻烦到他内疚不已,应晖却一次比一次期待月底的到来。

    应晖的白人秘书小姐琳达十分可爱地说:“boss,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喜欢每个月的月底,那时候的你总是那么和蔼可亲。”

    应晖闻言微笑,心情愉悦。

    小嘉还是呆呆傻傻的,默笙好不容易教会他叫中文的应叔叔,应晖没被那声“应叔叔”感动,默笙却欣喜若狂,感动地摸着小嘉的头。

    失神于她笑容的一瞬间,应晖清楚地明白,他动心了。

    久违的感觉。

    他和这位赵默笙小姐,至今接触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这种心情来得毫无道理,甚至无迹可寻。

    理科生的天性使应晖固执地想找出他心动的逻辑,可是却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证明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无能为力。

    好在他立刻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务实的个性使他决定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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