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为什么不自己发行?-《我的姐姐不是扶弟魔林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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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哲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没有公司愿意给你发歌?”

    柳慧语道:“乔姐建议我过过风头之后重新签一家公司,但我不想再签公司了,宁愿找小公司发行。”

    林哲知道乔姐是柳慧语的经纪人,在柳慧语执意上告遭到解约之后,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成立公司,自己发行歌曲?”

    柳慧语瞥了林哲一眼,平静的说道:“我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有钱,而且有钱也不一定有用,发行渠道不是一天两天能打通的。”

    林哲道:“我们可以做一个原创音乐网站,你我共同出资,一人一半。”

    “原创网站?”

    柳慧语想了想,微微点头:“倒也不是不行,不过亏了钱,你可别赖我。”

    林哲胸有成竹的道:“当然,不过赚了钱你得请我吃饭。”

    大魏朝此时的互联网产业,跟澜星的零几年差不多,刚刚经历了行业寒冬,还没有被人发掘出“风口”属性。

    而音乐网站也是刚刚开始发展,更是因为特殊原因,生存的尤其艰难,像千千静听那样的早期平台还没出现呢!

    而这个特殊原因就是“版权”。

    大魏朝的版权意识很强烈,对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很到位。

    别说是盗版书、盗版唱片了,就是歌手想要翻唱别人的歌曲,都要得到版权方的同意。

    比如说柳慧语发行了《阿刁》,普通人在ktv唱一下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你登台演唱,或者以任何形式获得了利益,哪怕在婚庆上挣个红包,那么柳慧语就高兴了,一封律师函过去,血汗钱统统赔偿过来。

    一个音乐平台想要做大做强,那必须要有大量优秀的歌曲充实曲库。

    用盗版是想也别想,那么多的优秀歌曲,分属不同的公司,平台要一家一家的去谈。

    但是现在各大唱片公司,并没有看到网上平台的前景,不愿意把优秀歌曲授权给网络平台。

    你问为什么?

    一张专辑十几块、几十块,其中就一两首主打歌。

    而且这一两首主打歌,还动不动出个“经典版”“珍藏版”什么的。

    那么你放在网站上卖,一首歌卖多少钱?

    一块?两块?

    网友就买两首好听的歌,其余的根本不买,那唱片公司发行的唱片还怎么卖?

    在没有一个强大的、现象级的音乐平台出现之前,唱片公司不会放下高傲的身段,把自己优秀的歌曲打包贱卖。

    林哲,就想趁着互联网爆发之前的机会,做一个一统江湖的音乐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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